现在只有拳击不允许职业运动员参赛,其他项目都可以是职业运动员参赛。以前在足球,篮球,网球都不允许,现在放开了。
职业选手是以运动为谋生手段的运动员。IOC刚刚成立时,为了保证奥运会的纯洁性,当时规定了业余主义的原则,重要的原因是顾拜旦认为古代奥运会之所以会衰亡,职业选手的出现是其最主要的内因,因此长期以来出现在奥运会赛场上的都是业余选手(社会主义国家的运动员打了一个擦边球,叫专业运动员)。后来因为各个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发展壮大以及现代体育的职业化、商业化与全球化不断加剧,固步自封必然严重影响奥运会的精彩程度,为了吸引更多的赞助商、转播商和观众,萨马兰奇上任后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,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向职业领域开放,第一个开放的项目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网球,那年因此也成就了格拉芙的金满贯,而1992年向篮球开放,梦一队第一次出现在了奥运会赛场上。
在世界体操技术的不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,男女竞技体操各个项目上所创造的难新动作层出不穷、屡见不鲜,从而推动了世界体操运动的技术水平不断发展和提高。
国际体操联合会以创造该动作的运动员名字命名了动作名称,并列入了男女各评分规则中去。这其中就有中国运动员所创造的33个动作。(其中男子运动员12位17个动作;女子运动员12位16个动作。李宁最多共4个)。
中国选手命名的体操动作有很多,诸如李宁正吊,程菲跳等,直到现在还有很多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。但是也有很多动作因为违背运动员身体发展规律而被国际体联禁止,其中的典型代表动作有:
1马艳红下:由中国首位奥运体操获得者马艳红首创,这个动作是高低杠的下法,难度高,对选手腹部有一定不良影响,被禁用。
2刘璇单臂大回环:由平衡木奥运冠军刘璇创造的高低杠动作,后国际体联禁止女性选手在高低杠上做单臂动作,同样被禁用。
3莫空翻:由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著名体操选手莫慧兰首创,同样是高低杠动作,因难度原因最后被禁用。
尽管“鲨鱼皮”能够帮助选手提高成绩,但其使用却违背了游泳运动不借助外力的原则,因此国际泳联对其进行了禁用,这是合理的决定。除了在竞技体育领域,仿生学中的鲨鱼皮技术也被广泛应用于航空、汽车、舰艇、风力发电等领域。
这种特殊结构不仅减少了阻力,还降低了能源消耗,成为各国争相研发的重要技术之一。大自然确实是我们最好的老师,只有保护自然环境,才能使仿生学的创新在各个领域继续发光发热!
因为鲨鱼皮泳衣是高科技产品,在布料上模仿人类的皮肤,富有弹性,游泳时可以减少水中的阻力,违背了游泳比赛不借助外力的本质,而且鲨鱼皮泳衣比普通泳衣贵,不是所有运动员都可以穿得起,因而造成了不公平。
因此,出于鼓励公平竞争、回归体育竞技精神本质的考虑,最终都决定禁止运动员穿着高科技泳衣参赛。
鲨鱼泳衣被禁止的真正原因,离不开公平二字。作为高科技产品,鲨鱼皮泳衣本身价格昂贵。一件泳衣的造价就在7000元以上,更疯狂的是,这样的泳衣只能穿6次,每次使用损耗都在千元以上。想穿着鲨鱼皮泳衣比赛,自然也得穿着它训练才能适应,整体下来投入非常的大。
对于收入丰厚的欧美选手来说,也许有能力负担,中国泳队也许也可以承担,但世界上有太多国家和运动员,他们无力承担鲨鱼皮泳衣的高昂费用。如此一来,这项黑科技就成了“作弊”一样的存在。所以到最后,奥运会直接禁止了高科技泳衣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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