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奥会借用奥林匹克类似的名称有以下几个目的:发扬奥林匹克精神,鼓励残疾人参加类似奥林匹克规模的大型体育竞赛;发扬人道主义,奥运会举办国为残疾人提供物质条件;同时利用举办奥运会的场地设施,可大大减少举办费用。
关于奥运会和残奥会究竟有哪些区别,我认为二者决不是绿叶和红花的关系,因为绿叶和红花是在一个整体上的两个部分。奥运会和残运会是两朵花,是两朵不同的花。它们都是国际体育竞赛活动,但性质不同,一是世界高水平竞技,属于竞技体育,一是特殊体育,属于社会体育,也就是群众性竞技活动;都是由举办奥运会的国家组委会举办,但残奥会不是奥运会的组成部分,也不是奥运会的继续。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国际体育系统,实际上是合作关系,不是从属关系;都是采用竞赛办法,但比赛的项目、规程、方法、手段甚至器材都有很大的差异;都是由各国体育组织派队参赛,但组队方法不同,绝大多数参加者是短期集训的业余残疾运动员。
因为奥运会过后就是残奥会,这个是提现体育精神的
残奥会是由国际奥林匹委员会和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,因此可以说奥运会和残奥会都是由国际奥委会主办,奥运会和残奥会都是每隔四年举办一次,残奥会紧接着奥运会举办。顾名思义,残奥会只能由残疾人参加,比赛项目要比奥运会少。
奥运会是健全人的综合性竞技运动会,奥运会结束后即在同一场地举办残奥会开幕式,残奥会是专为身体有缺陷残疾人举办的竞技运动会,项目设计也是适应残疾人的运动
首届残奥会1960年在意大利罗马举行。当时在这里举行的第17届夏季奥运会结束刚刚两周。残奥会是国际奥委会专门为残疾人举办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,每4年一届,于夏季奥运会后举办。1988年,国际奥委会规定,残奥会和夏季奥运会必须在同一城市举行。从1960年始,每一届夏季奥运会之后都举行了残奥会。残奥会对场馆和比赛与奥运会的设施不同,所以不同时举办。
奥运会之后之所以还要举行残奥会,是考虑到人权平等以及关注弱势群体的问题,即使是残疾人也应该有运动的权力,更应该有奥林匹克精神。
曾经也有人提议把残奥会并入奥运会。 两个赛会合并的好处是无庸讳言的:
1、可以真正体现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地位,实现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社会权利方面的平等;体现“同一个世界,同一个梦想”的宗旨。
2、可以解决一冷一热的尴尬场面,实现“健全人和残疾人同台共武”的共赢场面。
3、可以充分利用共同资源,而不至于浪费。比如,开幕式闭幕式筹备、吉祥物、会歌等各项工作,虽然也不算重复,但也可以节约不少资金。
没有为什么,时间节点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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